中華石化網訊 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5月10日向媒體通報,2013年2月下旬至3月,環境保護部組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六省(市)環保廳(局),以地下水水質異常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為重點地區,以廢水排放量與理論產生量明顯不一致、建有滲坑滲井或旱井的企業為重點目標,全面排查華北平原地區工業企業廢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查處污染地下水的環境違法行為。
這位負責人說,40天中共出動執法人員75604人次,檢查涉水排污企業25875家,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各級環保部門對424家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對88家企業處以罰款,總額達613萬余元;另有80家企業的違法問題已經立案,正在履行處罰程序。本次檢查發現有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東14家、河南29家。
另據了解,山東省環保廳也于當天公布了14家違法排污企業名單,其中化工企業5家。這些企業存在利用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儲污水的違法問題。其中,淄博市桓臺縣果里鎮沈家小化工廠和桓臺縣果里鎮康家小化工廠兩家單位,因污水滲排,被關停取締;臨沂市羅莊區黃對河小煉油廠是“土小”企業,廢油渣和廢水排入無防滲措施的土坑,被依法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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