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環保廳日前制定了《安徽省加強化工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提出將規范入園項目管理要求,提高入園企業環保水平,強化園區環境監管,健全監測、監控、應急、預警等保障體系建設,提高了化工園區的環保門檻。
根據《方案》的要求,安徽將禁止在人口集中居住區、重要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內設立園區;現有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部分的園區,凡涉及到化工生產的,應于2013年5月17日前全部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逾期未開展或未完成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各級環保部門暫停受理入園項目的環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