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訊, 12月24日,山焦飛虹60萬噸/年烯烴項目(焦爐煤氣制甲醇為原料)安全條件審查獲得山西省應急管理廳批復。
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規定,山西省應急管理廳組織專家和有關單位對山焦飛虹60萬噸/年烯烴項目(焦爐煤氣制甲醇為原料)安全條件審查申請文件、資料內容和現場情況進行了審查,同意該建設項目通過安全條件審查。安全條件審查是工程項目建設前期必須進行的一項工作,同時也是安全管理標準體系中的基礎性內容及控制重大工業事故的重要手段。
山西焦煤集團飛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項目廠址位于山西省洪洞趙城精細煤化工園區內,現有焦化工程北側,生產規模為年產烯烴60萬噸、聚乙烯30萬噸、聚丙烯30萬噸。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8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裝置、60萬噸/年烯烴分離裝置、C4綜合利用裝置(烯烴轉化和MTBE/1-丁烯)、30萬噸/年聚乙烯裝置、40萬噸/年聚丙烯裝置等6套主要生產裝置以及動力站、循環水、罐區、產品儲運等10個公輔設施單元。
據悉,該項目擬采用中科院大連化物所DMTO技術。烯烴分離采用美國LUMMUS(魯瑪斯)前脫丙烷中冷分離技術;聚乙烯和聚丙烯分別采用美國Univation(尤尼維訊)和美國DOW公司氣相流化床技術;C4采用凱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MTBE/丁烯-1分離技術和美國LUMMUS公司C4混合烯烴轉化技術。
12月21日至23日,山西焦煤集團在太原組織召開100萬噸/年焦爐煤氣制甲醇綜合改造項目基礎工程設計綜合審查會。
本次會議審查范圍為“100萬噸/年焦爐煤氣制甲醇綜合改造項目"的設計、“6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項目”公輔設施、“100萬噸/年煤制甲醇項目”必要預留設施的整合優化設計及MTO裝置新増異構化裝置的設計。與會專家組一致認為,本項目基礎設計內容及深度基本符合《石油化工裝置基礎工程設計內容規定》要求,滿足建設單位設計審查、工程EPC招標、施工準備的要求,并從工藝、熱動、機電儀、總圖土建、公輔、概算等方面提出143項合理化審查建議和意見。
11月22日,山西焦煤集團飛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噸/年焦爐煤氣制甲醇綜合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正式批復,6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及配套甲醇一體化項目建設邁出關鍵性的一步。100萬噸/年焦爐煤氣制甲醇綜合改造項目是6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及配套甲醇一體化項目的先期建設項目,該項目的建成將為60萬噸/年烯烴項目提供原料保障,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項目于2015年9月獲山西省發改委備案批復,建成后可實現年產甲醇100萬噸、LNG10萬噸,副產硫酸3萬噸、硫磺2.1萬噸,目前已完成全部5項專利技術引進,總體設計和基礎設計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