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數月深跌達到20%以上的國際油價,逼出了一個中國特色的成品油市場定價機制。其核心是“原油成本法”,即在原油及煉油成本基礎上加適當利潤,從而形成新的成品油價格;輔助性的措施是掛鉤紐約、鹿特丹和新加坡三地,以原油價格為基準的“實時定價法則”。發改委召集三大石油巨頭與各地能源部門的閉門會議,一再傳出令市場騷動的信息。
確切地說,這是一場準市場化的定價機制改良。因為舍棄了以供需為主的市場價格形成機制,而實行了成本加利潤的定價行為———前者完全由市場決定,而后者摻入了企業、監管者等定價者的主觀意志。據說,這樣的定價機制可以兼顧煉油企業、消費者、石油巨頭等各方利益,在市場與公益之間取得平衡。真有這樣的好事嗎?雖然貿易強調的是共贏,但一項具體的政策與貿易畢竟有本質區別。
第一個疑問是,有關部門如何核定煉油企業的成本?當然,他們有權得到具體的財務報表,但如何確定某年度、某公司的運價是合理成本,而另一年度另一公司就不是合理成本呢?有專家質疑,按照現在所說的定價方法,即便原油的運輸費用、港口費用乃至稅費都可作為固定數值,也仍舊無法解決各地、各種規模煉廠的加工費用指標,因為“這個數值很難界定,同樣規模不同地區的加工廠不同,同地區不同規模的加工廠也不同”。
實際上,除了具體的經營者,外人很難對經營成本下定論,即便是監管者也不例外,這是市場經濟之所以存在的根本理由。而另一種可怕的可能性是,由于采用了原油成本法,反而逆向激勵石油企業加大成本支出———反正都可進入成品油價格進行沖銷。
第二個疑問是,有關部門如何確定“適當”利潤的標準?是美國標準還是英國標準?兩者迥然不同。如果按照供需市場定價,則可以逼企業為了占據市場而減少成本,從而間接保證了消費者的利益,當然,前提是競爭的廠家足夠多足夠有力。
按供需關系一步實行市場定價前提條件尚不具備,因此有人提出折衷方案,即原油與成品油上下源頭同時與國際實時接軌,這樣,企業要提高利潤,只有減少煉油、運輸、人工等環節的成本支出,這也是用倒逼法提高企業競爭力的思路,不失為可行的辦法。其實,不管是原油價格接軌,還是成品油價格接軌,只要不讓國內油品生產企業之間產生競爭,反而刺激企業提高成本,就是壞的定價機制。
目前能與消費者呼吁相抗衡的只有煉油企業的巨額虧損。目前國際原油價格和國內批發價格仍然倒掛1000元/噸,而煉油企業更是普遍巨虧,此次國際油價下降只是部分緩和了歷年來的油價上漲可能造成30%的價格差,還有10%沒有釋放。
既然如此,為何石油巨頭還要對煉油業眷戀不舍?還要通過回購、大幅利市民營煉油企業的原料成本等方式將煉油企業盡入囊中?原因很簡單,打通上下游產業鏈也就意味著擁有了從原油到產品油到石油衍生產品的議價權,操縱各種產品的權重也可游刃有余。
規則沒變之前游戲只能有一種玩法,只有改變規則,才能從本質上成為另一種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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