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油量仍可能持續增加
康菲公司表示,7月13日,公司接到國家海洋局暫停蓬萊19-3油田B平臺和C平臺生產作業的指示后,立即停止了生產。停產將使康菲公司暫時減產每天約17000桶原油。根據國家海洋局的指令,這次停產將持續至滲油風險完全排除后。
不過海洋局表示,目前B平臺仍存在溢油的可能,因此最終的溢油量仍可能持續增加。
之前康菲表示溢油已得到完全控制,而昨天稱,溢油點之一B平臺附近偶爾有微量油花斷續滲出,滲出量每日不超過幾公升,因此偶爾造成海面少量油膜。康菲稱,一套圍油收集裝置已安裝到位,以控制和收集這些滲油。
對于C平臺附近的溢油點,康菲稱,該平臺距B平臺附近的海底滲油地點約兩英里。康菲打了水泥塞,該井已穩定、封堵和廢棄。不過,偶爾仍可觀察到來自海底的微量氣泡,目前最后的清理作業正在進行。
“應是很大的環境污染事件”
康菲稱,正在與獨立第三方的專家一起核實溢油量。對此,海事海商方面律師王科峰表示,溢油量對隨后的索賠而言是至關重要的因素,應由國家海洋局和康菲共同認可的獨立第三方來鑒定核查,康菲所說的第三方若得不到權威機構認可,法院會另指定一家。
王科峰介紹,此次溢油事故康菲會受到處罰,但處罰金額最高只有20萬;至于索賠金額的依據因素,主要包括兩個:一是污染的損害程度,二是恢復環境的費用,這都和溢油量密切相關。此外,還與污染海洋事件的性質:溢油還是故意傾倒石油,事情發生發展的過程、危害程度,以及造成的社會影響有關。
“這一溢油量還是很大的,說明此次漏油事故是一個很大的環境污染事件。 ”昨日,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據記者了解,在一些環保組織的評價中,泄漏7桶(1噸)以上就為嚴重泄漏事故。
對于為何康菲提升了對外披露的等級,馬軍認為,還是經濟損失的評價標準在“作怪”。此前國家海洋局并未要求康菲停產,對其公司的產量并無影響。而現在停產則影響了該公司實實在在的產量,康菲才正式披露信息。
馬軍說,這反映出企業對于信息披露的標準并不一致,企業往往更看重經濟利益,對其投資人負責,而對環境問題,對其他公眾的披露責任則并不看重。 “這點從國家海洋局要求康菲石油及時向公眾披露信息的要求也可看出來,說明海洋局對康菲石油的對外信息披露也很不滿意,明確要求他們不僅要向政府匯報,也要向公眾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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