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塔里木油田公司效能監察工作緊緊圍繞建設4000萬噸大油氣田中心任務,以防范管控、安全和腐敗風險為出發點,突出加強重點領域監督檢查,著力構建符合油田實際的風險防控長效機制,為油田科學發展提供堅強保障。主要做法有三個方面。
第一是積極探索工作方法,切實發揮效能監察的監督保障作用。塔里木油田探索形成統籌資源、服務發展、標本兼治和注重防控的效能監察工作方法。一是統籌資源,形成合力。針對專職監察人員不足的實際,油田發揮專業部門優勢,實行聯合監督,共同承擔效能監察任務。二是圍繞中心,服務發展。按照集團公司年度效能監察工作安排意見,油田確定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兩個重點領域的效能監察五年計劃。三是標本兼治,注重防控。油田以堵塞管理漏洞為目的,剖析問題根源,以整改問題治標,以制度建設治本,從源頭規范管理和防控風險。
第二是準確把握關鍵環節,努力提高效能監察工作質量和水平。塔里木油田緊緊抓住前期準備、項目實施、工作報告和問題整改四個關鍵環節,努力提高效能監察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前期準備環節,油田注重調查研究和選題立項;項目實施環節,注重聯合監督和挖掘問題;工作報告環節,注重及時匯報和報告質量;問題整改環節,注重責任落實和源頭治理。
第三是持續加強制度建設,著力建立風險防控長效機制。針對工程建設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塔里木油田建立“1+5+N”(1個辦法、5個細則和若干標準規范)的基本建設管理制度體系,指導和規范工程項目建設工作。針對物資采購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油田修訂《物資管理規定》,理順物資計劃、采購、倉儲和回收等管理流程。針對招投標和承包商管理存在的問題,油田修訂《市場管理規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針對制度執行力的問題,油田制定《基本建設管理責任追究辦法》和《物資采購管理責任追究辦法》,將程序、質量、安全、時效和廉潔從業等9類84種違規情形列入責任追究范圍,基本實現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和靠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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