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檢驗檢疫局鑒定人員在對裝載著巴士拉輕質(zhì)原油的“C.PRIMAC”輪進行船艙計重時發(fā)現(xiàn),該批巴士拉輕質(zhì)原油短少 1110.332噸,短重比例達15.03‰,貨值約75.95萬美元。這是茂名口岸開檢以來進口原油短重比例歷史之最。
據(jù)了解,該輪所載原油分寧波、茂名兩港卸貨。寧波港和茂名港的提單數(shù)分別為203437.53噸和73883.949噸。茂名檢驗檢疫局鑒定人員登 輪后根據(jù)船方提供的資料顯示,裝貨港實際裝載貨物為276666.44噸,比兩港總提單量短少655.039噸,鑒定人員高度重視,隨即 會同大副以及貨主代表進行船艙計重,并對水尺、管線及其他閑置艙進行查看,根據(jù)船方提供的API計算,茂名港到港貨量為 72945.078噸,短少938.871噸。卸貨后,鑒定人員再次對所有貨艙以及管線進行仔細測量、查看,確認所有裝載原油已經(jīng)卸完。 最后,根據(jù)檢驗檢疫檢測的API以及水雜數(shù)據(jù),計算得知茂名港實際卸貨72773.617噸,短少1110.332噸,短少比例15.03‰,貨值 達75.95萬美元,茂名檢驗檢疫局已出具相關(guān)證書供收貨方索賠。
茂名檢驗檢疫局一直高度重視進口原油的計量工作,特別是近年來短重批次頻繁出現(xiàn),鑒定人員多次與收貨方分析原因并探討對策。經(jīng)分 析,造成該批原油特大短重的原因有二:一是原發(fā)短重,裝貨港裝載貨物比兩港總提單量短少655.039噸;二是分港卸貨分配不均 ,寧波港實際卸貨203374.417噸,與提單量基本吻合;三是裝貨港密度偏大,該輪所提供密度比檢驗檢疫部門實際檢測密度大 0.15%。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國內(nèi)收貨方,加強裝船前檢驗并在合同中明確注明以卸貨港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數(shù)重量證書作為 結(jié)算依據(jù);對于分港卸貨的航次,加強與其他卸貨港聯(lián)系,盡量合理分配各方卸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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