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產業振興規劃即將浮出水面,引起各方極大興趣。關注點在于:除了規劃發展多少新能源,對如何發展新能源以及相關政策和資金配套,該規劃是否也有一定設計等。
對于新能源產業來說,規模化仍存在技術瓶頸。比如,尚未完善的電力儲存技術、風電的電網接入技術、太陽能光伏發電過程中的間歇性等。短期內,風電和核電等仍難成為商業化的主體替代能源。
考慮到當前的技術現實,新能源行業的發展依然需要依靠財政補貼來降低成本,擴大利潤空間。與其他國家新能源發展模式基本相同的是,中國新能源行業的發展潛力將很大程度上依賴政府的政策力度;不同的是,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更明顯地受到電價制約。
根據國際經驗和中國的實際情況,目前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實行固定電價應當是合適、有效的選擇。
中國政府前后出臺了許多針對可再生能源的價格政策。2006年1月12日公布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試行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兩種形式”,并明確政府指導價就是通過招標確定的中標電價。
從小水電來看,國內相關政策和措施已經比較成熟、有效,水電價格具有一定競爭力。水電價格按成本加合理利潤空間計算,屬于固定電價政策。應當說,除了一些小問題,國內小水電發展比較順利。但是,需要加強對小水電在生態保護方面的審查和重視小水電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否則將有悖發展小水電的初衷。
對于風電價格政策,《辦法》規定,風力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實行政府指導價,電價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招標形成的價格確定。招標定價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風電市場的發展。但這同時帶來一系列問題。首要問題是,競標得到的價格可能過低,從而造成合同履行率比較低。這一問題在英國已經得以驗證;其次,招標方式形成的不同價格水平,給今后各地制定電價標準造成困難;另外,不明確的價格信號影響了外資和民營企業介入風電市場。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最近的一項研究說明,目前國內已實施的風電項目,大部分中標企業是大型國有能源和發電企業,即使每個項目都按合同規定實施,也不能說風電的招標電價是真正成功的。因為,如果國有企業虧損,最終還是老百姓埋單,只是埋單的方式不同。也就是說,如果是民營或外企中了標,而且按時建設運行,老百姓才真正從低標價中得到好處,才算成功。
既然競標價格太低使很多風力發電的中標項目短期內不能贏利,那為什么還有企業愿意去做呢?首先,對于一個大型電力企業,幾個虧損風電項目對整體業績的影響微乎其微,對宣傳企業形象卻大有益處。其次,風力發電項目的效益與風力資源高度相關,現在的招標項目所在地都是風力資源很好的地方,企業博弈的是今后而不是現在的電價。今后要鼓勵風電發展,必然按差的而不是最好的風力資源來定價,其間差價就是級差溢價,這是前虧后盈的道理。但是,企業必須有“先虧”的能力,這正是國有大型企業的優勢。因此,目前的風電招標定價無法鼓勵民營參與,這將是今后的一個效率問題。而如果由于不賺錢而無效或滯后運行,浪費的是國家的寶貴資源。
因此,政府首先應當根據各地已有招標項目上網電價情況來確定電價標準,實施固定電價制度,給投資商明確的價格信號。其次,要適時調整風電上網電價,保證有一定吸引力的電價水平。另外,國家可以根據風力資源分布,實施按大區定價的政策,以更好地促進各地風力發電市場的發展。
對于生物質發電,《辦法》規定實行政府定價,采用溢價電價政策。具體實施措施是,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分地區制定標桿電價,電價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5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加補貼電價組成,補貼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25元。另外,發電項目自投產之日起15年內享受補貼電價,運行滿15年后取消補貼電價。
政策上的促進,使國內生物質能發電近兩年得以高速發展,但是,一些制約生物質能發電發展的問題也顯現出來。首先是電價補貼標準低,使生物質發電項目一旦投入運營就面臨虧損境地。其次,退稅政策沒落實。最后,國家對混合燃料發電項目缺乏有力監管。現有政策規定,利用生物質能發電可添加不超過20%的常規能源。但是,由于企業每發一度電可以獲得0.25元的價格補貼,很多得到許可證的發電企業在生產過程中超量使用化石能源,以獲取更多國家補貼。生物質發電因此變質成為小火電,對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力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對于太陽能等其他新能源的發電價格政策,《辦法》規定:太陽能發電、海洋能發電和地熱能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實行政府定價,使用固定電價制度,電價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制定。固定電價制度的實施促進了國內太陽能發電市場的繁榮發展。
但是,國家發改委不久前批復的甘肅敦煌1萬千瓦太陽能電站示范項目,采取了特許招標權方法。投標商的最低報價僅每千瓦時0.69元,最終由中廣核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以每千瓦時1.09元的價格中標。這次招標價格有可能被作為國內太陽能發電基準電價的參考標桿。盡管不是最低價中標,對本次中標價格的經濟性業界還是有所懷疑,對公開招標方式業界也開始反思。
最近,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比如太陽能建筑補貼。新能源振興規劃或許會包括其他財政補貼措施。進一步發展太陽能發電,應當在現有項目的基礎上測算太陽能發電成本,為實施“成本加合理利潤”的上網電價提供基礎;對試點示范項目制定明確的政策,充分調動企業的參與積極性;要避免在風電特許權招標中出現的一些“拍下項目、不及時運營”的問題,加強對中標企業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