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在國家商務部公布的2010年度第二批一般貿易焦炭出口290多萬噸配額中,山西省27家焦炭企業獲得180多萬噸的焦炭出口配額,無論是出口企業數量,還是出口焦炭配額數量,均占到六成以上。再次證明了山西省焦炭生產和出口大省的地位。
據了解,本次的配額安排主要依據各企業2007年~2009年的出口實績,且為體現向生產企業傾斜的原則,配額安排適當參考生產企業2008年度出口供貨量。
今年1月份,國家商務部公布了符合2010年焦炭出口配額申報條件的企業名單,配額總量為610萬噸,山西省18家企業獲得的配額量為354萬噸,占到配額總量的近六成。而國家商務部公布的第二批焦炭出口配額量再次向山西省傾斜,獲得此次出口配額的27家山西焦化企業包括了今年首批獲得配額的18家一般企業,以及之后獲得配額的9家外商投資企業,且所占配額達到了全部配額的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