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證監會正式批準鄭州商品交易所開展甲醇期貨交易的申請,這意味著甲醇期貨已進入上市的“倒計時”階段。這是繼鉛、焦炭之后,今年國內獲批的第三個期貨新品種。
國內期市再添“新成員”據了解,作為一種重要的基礎性有機化工原料,甲醇在化工行業和新興的替代能源領域具有重要地位。甲醇的上游生產原料是煤炭、天然氣和焦爐氣,下游是用來生產甲醛、二甲醚和醋酸等一系列有機化工產品。
2006年以來,我國甲醇消費量年均增長率超過20%,遠高于同期GDP的年均增速。截至2010年,我國甲醇產量1575萬噸,約占全球的25%;消費量2093萬噸,約占全球的45%。由于缺乏權威的價格信號來指導生產和經營,也無法規避價格波動的風險,我國甲醇的生產、流通和消費企業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迫切需要開展期貨交易來發現價格并進行套期保值。
業內人士表示,甲醇期貨的推出將有利于優化甲醇的價格形成機制,指導甲醇上下游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和經營,還可為甲醇的生產、貿易和消費企業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風險控制手段。目前正好屬于甲醇消費的季節性旺季,現貨企業對于甲醇期貨的關注度較高,多數業內人士認為,甲醇期貨上市時間點較為合適。銀河期貨研究中心副主任付鵬認為,在投資市場低迷,海外杠桿化造成市場動蕩的情況下,監管層依然批準鄭州商品交易所開展甲醇期貨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投資者對于國內市場的信心。
據悉,鄭商所已完成甲醇期貨合約的前期設計工作。證監會要求鄭商所進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甲醇期貨的順利推出和平穩運行。
投資門檻下降活躍“交投”甲醇期貨是國內今年以來推出的第三個期貨品種,與此前推出的鉛和焦炭期貨相同,也實行大合約制。
根據鄭商所發布的《關于甲醇期貨合約及相關規則征求意見的通知》,甲醇期貨的交易單位為5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是1元/噸,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6%,合約交易月份為1-12月份,交割單位為50噸。而鉛期貨和焦炭期貨的交易單位分別為25噸/手和100噸/手,相對而言,甲醇的交易單位正好處于中間水平。
據了解,鉛期貨于今年3月末上市,從目前的表現來看,成交并不活躍。首個交易日,鉛期貨成交曾達7萬手以上,之后逐漸降至每日數千手。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焦炭期貨身上,在4月中旬上市后,除了最初曾有一天20萬手以上的成交量,之后也逐漸降至每日1萬手下方。因此,沿用“大合約”的甲醇期貨是否會“重蹈覆轍”,引起市場廣泛關注。
或許也是為了避免上市后的交投清淡,此次甲醛期貨的投資門檻并不高。據測算,按照張家港化工電子市場的主流現貨報價,近日甲醇價格約為3200元/噸,按50噸/手的設計,則1手合約價值約16000元。交易所收取6%的保證金,由于期貨公司往往加收3%左右的保證金比例,按照10%的保證金比例粗略估算,操作一手甲醇約需1.6萬元保證金。而鉛、焦炭的1手合約價值約30萬元,按照10%的保證金來算,一手合約需3萬元保證金,兩者相差近一倍。
分析人士表示,這一門檻設計有利于甲醇期貨在平穩上市的同時保持較好的流動性。大合約制的確讓市場承重較大,造成交投相對清淡。好在甲醇期貨雖也是大合約制,但與鉛和焦炭相比,其進入門檻要低些,更有利于交易者參與。
大宗商品數據商生意社數據顯示,甲醇價格于今年下半年出現了較大的漲幅,生意社甲醇分析師王敏認為目前甲醇價格已處于年內高位,短期將持續震蕩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