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政府采購法》頒布10周年,記者從18日召開的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工作會議上獲悉:2011年我國政府采購規模突破1萬億元,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0%,為國家節約資金1500多億元。相比2002年1009億元的規模,政府采購規模10年間增長10倍。其中,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金額10年累計907.26億元,節約資金138.08億元,資金平均節約率為13.21%。
在努力擴大采購規模的同時,各地區、各部門積極發揮政府采購在促進節能減排、扶持中小企業等方面的政策功能。2007年,我國建立了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列入采購清單的節能產品達到28類3萬多種,環境標志產品達到24類2萬多種,“十一五”期間節能環保產品的采購金額達到2726億元。
去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超過47萬億元,政府采購資金規模僅占GDP的約2%,與國際上平均約10%的水平還有較大距離。
會議要求在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推進政府采購規范化建設、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加強政府采購監管的同時,要著力做好擴面增量工作,在采購品目上,要逐步將關系國計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項目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范圍,切實發揮政府集中采購的主渠道作用;在資金范圍上,堅持政府采購范圍與財政預算資金覆蓋面同步,將中央補助??詈湍曛凶芳宇A算資金等各類資金納入政府采購的實施范圍。
國務院副秘書長兼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焦煥成說,10年來,中央國家機關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嚴要求”,帶頭貫徹實施《政府采購法》,采購質量和效率穩步提升,采購規模由2003年的7.1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170.39億元,為規范政府支出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