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瞞報私了安全生產事故,房山區河北鎮北京市柿子樹溝煤礦和該礦主要負責人宋成龍被處以20萬元的高限處罰。昨日下午,北京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副局長賈太保在通報今年1-8月份全市煤礦、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時透露此消息。
據介紹,4月18日,房山區河北鎮北京市柿子樹溝煤礦由于掘進工作面支護質量差,造成頂板塌落,兩人被埋壓致死。事故發生后,該礦未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將此起事故瞞報私了,經舉報后核實。
賈太保表示,對此起瞞報事故,煤監分局依法對該礦下達了停產整頓的指令,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對該礦和該礦主要負責人宋成龍共計作出了20萬元的高限處罰;事故調查組已建議司法機關對該礦井負責人宋成海、副礦長朱祥、安全員孫連福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新京報
據介紹,4月18日,房山區河北鎮北京市柿子樹溝煤礦由于掘進工作面支護質量差,造成頂板塌落,兩人被埋壓致死。事故發生后,該礦未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將此起事故瞞報私了,經舉報后核實。
賈太保表示,對此起瞞報事故,煤監分局依法對該礦下達了停產整頓的指令,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對該礦和該礦主要負責人宋成龍共計作出了20萬元的高限處罰;事故調查組已建議司法機關對該礦井負責人宋成海、副礦長朱祥、安全員孫連福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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