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司長李冶日前表示,截至目前,各地發改委正式上報到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要求“十二五”期間核準建設的大型煤化工項目一共有104個。如果這些項目在“十二五”期間全部建設,投資要超過2萬億元。對此,國內一些證券公司分析認為,即使這2萬億元資金只有一半到位,煤化工裝備費用也將超過5000億元。
分析人士認為,即使考慮受到水資源、煤炭資源、環境承受力、技術成熟度和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制約,保守假設2萬億元投資到位50%,且裝備費用占煤化工項目總投資的50%,那么“十二五”期間煤化工裝備需求也將超過5000億元。煤化工裝備有望成為未來5年煤化工產業最大的受益板塊。
據了解,煤化工裝備種類繁多,通常可分為動、靜兩大類裝備。其中,加氫反應器、氣化爐、還原爐、換熱器、盛運容器等壓力容器和管道、閥門等屬于靜裝備,泵、風機、壓縮機、空分裝備等屬于動裝備。一般而言,壓力容器的投資占比為45%,換熱器占20%,機泵占15%,管系占5%,空分設備占5%,其他裝備占10%。
銀河證券公司的分析人士認為,如果煤化工產業實際投資為1萬億元,則在裝備投資中占比最大的壓力容器產業“十二五”年均增速將達到40%以上;即使有所收緊,煤化工產業投資為7000億~8000億元,煤化工壓力容器需求增速也能達到26%~32%,仍高于同期機械行業12%的平均增速。
李冶同時表示,為降低煤化工項目的工程造價和生產成本,國家將通過示范工程的建設,推動自主技術和國產裝備的產業化。今后,國家將根據煤炭深加工技術研究和示范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對重大示范項目安排進行調整。對于取得新突破并具備產業化示范條件的重大技術和裝備,優先安排產業化示范。
記者了解到,為了促進我國煤化工裝備的國產化,今年3月,財政部、工信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規定自今年4月1日起,制氧量≤10萬標準立方米/時的大型成套空分設備(包括精餾塔、冷箱、氧氣壓縮機、空氣壓縮機組、增壓機組、蒸汽輪機或電機等),以及合成氨年產量≤50萬噸、尿素年產量≤80萬噸的合成氨和尿素裝置(包括合成氣壓縮機、原料壓縮機、氨冷凍壓縮機、空氣壓縮機、尿素壓縮機組、蒸汽輪機、液氮洗冷箱)等大型煤化工設備進口一律不予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