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發起組織的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近日發布了《2008·中國企業家隊伍成長與發展十五年調查綜合報告(上)》。調查將4類行為列為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表現:污染環境、不講誠信、損害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和不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其中誠信問題最為突出。近半數的企業家認為社會誠信環境缺失是導致企業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主要原因之一。(據《新京報》4月13日)
中國是禮儀之邦,向來有“重信用、講誠信”的優良傳統。古人有“重然諾,輕生死”之說。其意就是不輕易對人許諾,但一經許諾,就要堅守信用,甚至將生死置之度外。然而,社會發展至今,一些不講誠信的現象卻損害了社會對誠信的嘉許。其實,一些不講誠信的企業也許暫時得了便宜,但有道是“小人日消,君子日長”,個人不講誠信,路子只能越走越窄,企業不講誠信,生意也會越做越差。吃小虧于前,賺大利于后,誰為輕,誰為重,自不待明言。
道理雖然大家都明白,但要改變當前企業誠信危機,卻還需要政府出手,進行積極的政策引導。
一是政府不但要加大對企業誠信經營的宣傳力度,而且要加大對無信企業的處罰力度。政府的獎罰有警示和引導作用。當企業明白誠信守業的重要性時,社會上那種“無信受益,誠信吃虧”現象就有望消除。
二是社會有關部門要形成合力,共同加大對誠信經營的監督,并據此采取激勵措施。通過激勵機制,讓無信經營者寸步難行,誠信經營者處處受益。當大家都明白“老實人不吃虧”的道理后,誠信經營的企業家就會越來越多,社會誠信危機就會得到根本性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