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副主席姜洋17日在“2012財新峰會”做主題演講時表示,建立碳交易市場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目前證監會與發改委正在研究碳交易排放市場頂層設計的相關問題?!?/p>
姜洋表示,碳排放權作為一種權利憑證,具有中遠期特性,市場價格波動明顯,參與者具有較強的避險需求。碳排放權屬性的界定,對于理清碳現貨、碳期貨的界限和規劃碳市場發展路徑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十二五”發展規劃明確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推進低碳試點示范。今年初,國家發改委批準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隨后,國家發改委于6月印發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為促進我國建立規范的碳交易市場起到了積極作用。
“我們應當借鑒國外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建設經驗,探索符合中國自身情況的碳排放交易市場路徑,培育現貨和期貨、場內和場外相結合、多層次的碳排放交易市場體系?!苯蟊硎尽?/p>
姜洋指出,證監會支持碳排放交易權試點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規范發展。一是堅持在市場整體規劃的框架下,推進區域性試點工作,同時為構建全國統一碳市場預留政策空間,最終實現“地方糧票”全國通用;二是初期立足現貨交易,以企業參與為主,不盲目發展大眾投資者,特別是不要發展成類期貨市場;三是通過區域試點,以交易為龍頭,促進市場能力和基礎設施兩方面的建設。
姜洋表示,當前國內碳交易市場試點剛剛起步,碳排放權登記注冊系統正在建設,排放權核定核查的第三方審定機構需要時間培育和發展。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發展,應當先以現貨交易為基礎,同時對開展碳期貨可行性進行研究論證。目前證監會正和發改委共同開展相關課題的合作研究。
目前,在全球各級碳市場當中,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是跨國碳交易的主要組織者,姜洋表示,應當注重發揮金融機構在碳交易市場中的作用。同時,應積極研究發展人民幣作為碳交易的計價結算貨幣,爭取人民幣在國際碳排放交易中更大程度地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