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大商所發布通知,修改相關細則和合約,進一步優化交割流程,自各期貨品種1408合約(無1408合約將自1409合約)開始施行三步交割法,即將一次性交割中買賣雙方“同時交貨、交款”的模式改為“先交貨、后選貨、再付款”的三步交割法模式,以此在交割配對環節充分考慮買方意向、便利期貨交割,進一步提升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水平。
據介紹,在大商所一次性交割制度中,原交割流程要求最后交割日賣方和買方同時交付倉單或補齊貨款,這一模式下買方沒有選擇倉單地點的機會,接貨地點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為做精做細老品種,優化規則制度,減少交割地點的不確定性,完善市場機制,增強企業避險效果,大商所把三步交割法作為今年老品種維護的重點工作進行推進。在流程上將原來要求在最后交割日一日內完成的倉單及貨款交收流程分在3個交易日內完成,分別為標準倉單提交日、配對日和交收日(最后交割日),給買方留出倉單選擇機會。為順利推行“三步交割法”,此次大商所修改了《大連商品交易所結算細則》、《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細則》,同時將棕櫚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7個期貨合約最后交割日統一修改為最后交易日后第三個交易日。
大商所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本次規則調整的核心是在考慮參與企業意向的基礎上分配倉單,盡量使參與企業能夠接到理想地點的倉單,這將有效降低交割成本,方便實體企業避險操作。該負責人介紹,作為交易所做精做細市場、做好老品種維護工作的重點,近年來大商所全面梳理了國內外期貨交易所倉單分配模式,通過調研問卷等方式充分征求市場意見,并以歷史交割數據進行新模式下的交割配對模擬,確認了三步交割法符合市場實際,能有效降低企業交割成本,便利交割。
網站聲明:凡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石化信息,弘揚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