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國家對成品油類消費稅有何具體的稅收優惠?
【解答】
消費稅優惠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內容:
一是2010年12月31日前,對國產的用作乙烯、芳烴類產品原料的石腦油免征消費稅。
二是對進口的用作乙烯、芳烴類產品原料的石腦油已納消費稅予以返還。
三是航空煤油暫緩征收消費稅。
四是對用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油生產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費稅;用自產汽油生產的乙醇汽油,按照生產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數量申報納稅。
五是對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連續生產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準予從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原料已納消費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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