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就不久前發布的第925號公告(農藥標簽和說明書標注有關事項)相關內容進行解讀。該公告對農藥標簽管理做出重大修訂,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業內認為,這并非一次簡單的標簽內容更新,將從根本上重塑農藥行業的責任鏈條與品牌管理邏輯。對于所有農藥生產企業而言,理解并適應這場“標簽革命”,是其在監管新時代生存發展的必修課。
公告的主要內容可概括為:從2026年1月1日開始,同一登記證號的農藥產品應當標注同樣的商標,委托加工、分裝的產品不得標注受托人的商標。農藥“一證一品一標”正式定為“一證一品同標”,將徹底改變農藥行業的游戲規則。
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農藥管理司)、法規司負責人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說,2017年《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但經過多年發展,農藥行業面臨一些新情況新變化,特別是出現農藥產品所用原藥追溯難、同一產品使用不同的商標銷售等新問題。針對上述問題,為促進農藥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有必要結合實際對農藥標簽作出進一步規范。
“我非常看好和支持‘一證一品同標’,它有利于強化農藥監管和規范,對反價格‘內卷’和規避借證套證違規添加行為起到積極作用,正規經營企業有望迎來清朗的市場環境,農藥發展將走向集中化、品牌化。企業有利潤,才能有更多的資金投入到新化合物的研發中,這對國內農藥行業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8月6日,海南省海口椰得寶農資有限公司經理陳德華說。
“本次農藥管理辦法的最新修訂,從‘禁止捆綁銷售’‘原藥可追溯’,到真正意義的‘一證一品’,對行業影響深遠,農藥市場有望從無序化競爭、分散化經營逐步走向良性化、集中化、可持續、高質量的發展之路。同時有助于凸顯利民核心原藥優勢,并有益于優勢大單品的形成。”利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回答投資者疑問時表示。
“新政對農藥龍頭企業肯定是利好,因為我們擁有不少農藥登記證。而那些技術薄弱、證件不全的中小廠家,將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加速淘汰。”深圳諾普信作物科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何彤彤說。
中農立華也表示,新政在研發創新、登記規范、生產管控及市場銷售等全鏈條設立的更高標準,恰恰與公司長期構建的競爭壁壘高度契合:通過持續優化產品品質、提升安全性能、強化應用適配性,公司在差異化競爭中早已實現產品迭代升級,塑造出如“中農鼎糧柱”“中農花果三寶”等兼具市場辨識度與終端影響力的標桿品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925號
為進一步規范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依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就農藥標簽和說明書標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農藥制劑產品應當標注所用原藥(母藥)的登記證號和生產企業名稱,相關內容可以在可追溯電子信息碼中體現,由該制劑產品登記證持有人對真實性負責。
二、同一登記證號的農藥產品應當標注同樣的商標,委托加工、分裝的產品不得標注受托人的商標。
三、農藥產品登記用于耐除草劑作物的,應當標注適用的作物品種名稱;用于耐除草劑轉基因作物的,應當標注適用的作物和轉化體名稱。
四、農藥產品使用時需要添加指定助劑的,應當標注助劑的相關信息。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2026年1月1日前生產的農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與本公告不符的,在產品有效期內可繼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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