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個月的過渡期,從今年2月開始,國家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發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2012年)》(以下簡稱《法檢目錄》)正式實施。《法檢目錄》對列入其中的252個編號商品監管條件進行調整,其中90%以上為石油和化工產品。
在最新調整的《法檢目錄》中,化工產品進出口監管條件發生了哪些變化?目錄正式實施2個多月以來,這些新變化對化工企業帶來了哪些影響?企業又有哪些應對措施?帶著一系列的問題,記者采訪了多位業內人士。
監管條件全面升級
據記者了解,最新調整的《法檢目錄》列入了252個編號的商品,包括13個涉及食品添加劑的產品,9個禁止用于食品添加的產品,160個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產品和70個稀土產品,里面的絕大部分都是石油和化工產品。總的來看,大部分產品面臨的監管條件由空白(即不需要法定商檢)被調整為A(進口法定商檢)、B(出口法定商檢)或者A/B(進出口均需法定商檢),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氧化鋅、正丁醇等涉及食品添加劑的13個海關商品編號的監管條件由空白調整為A/B;禁止用于食品添加的三聚氰胺、硅酸鈉等9個海關商品編號的監管條件由空白調整為A,企業在進口上述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時,外包裝上必須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加工”的警示標識。
第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160個海關商品編號中,硫黃、甲醇等134個海關商品編號的監管條件由空白調整為A/B;硫化鈉、氯乙烯等19個海關商品編號的監管條件由空白調整為A;氯酸鉀、非用于清洗劑的四氯化碳等2個海關商品編號的監管條件由空白調整為B。
第三,涉及稀土初級產品的70個海關商品編號的監管條件由空白調整為B。
記者在查閱《法檢目錄》時還發現,為確保新納入《法檢目錄》的商品順利通關,國家質檢總局和海關總署將今年1月設定為過渡期,對新增法檢商品暫不強制實施檢驗,從2月1日起,所有新增法檢商品必須按規定實施檢驗檢疫。
對此,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信息與市場部主任趙志平表示,按照新的法檢監管程序,列入《法檢目錄》的進出口產品必須先經過檢驗檢疫,才能向海關部門申請出入境手續。而此前,這些產品進出口僅執行商檢標準,即先放行通關,后檢驗檢疫。
據中國石油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李小青博士推測,這些化工產品監管條件升級的原因如下。
第一,出于安全原因。李小青表示,近年來化工產品用于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時,不少化學品也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等固有特點。目前,一些企業在沒有領取《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下就從事危化品生產,有些從業人員還缺乏必要的危化品經營知識,這些行為都埋下了不小的安全隱患。由于性質特殊,危化品在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都存在不安全因素,稍有不慎就會引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因此,出于安全考慮,國家加大了對危化品的管理力度。
第二,基于法律規定。2011年12月1日,國務院發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規定,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從2012年2月1日起要對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危險化學品實施進出口法檢制度。
目前我國已是世界最大甲醇進口國,去年進口甲醇573萬噸,涉及甲醇進口企業285家。實施法檢后,甲醇對外貿易面臨一定壓力。圖為目前國內最大的甲醇進口基地——太倉港。 (胡畔 攝)
大宗產品影響明顯
截至目前,新調整的《法檢目錄》已正式實施2個多月。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新法檢規定的實施,對相關化工企業在報關效率、成本費用上都產生了一定影響,而其中大宗的化工產品受影響尤其明顯。
在新的《法檢目錄》中,許多大宗化工產品如聚氨酯、丙烯、黃磷、正丁醇、硫黃、甲醇等都被新列入,而上述產品在我國的進出口數量和金額都比較高。以2011年數據為例,我國進口甲醇573萬噸,進口金額總計21.1億美元;進口丙烯175.52萬噸,進口金額達25.5億美元;前8個月正丁醇進口量為32.6萬噸,進口金額為13.5億美元,同期累計出口3.73萬噸,出口金額1485萬美元;硫黃進口量為952.3萬噸,進口金額達20.5億美元。
“這幾年甲醇行業的經營環境很差,2011年多數時段內外盤價格倒掛,商家普遍虧損。甲醇進口被納入法檢范圍后,檢驗費用由原來的0.6~1元/噸增長到6~10元/噸,我們壓力很大。”常州方華進出口有限公司經理俞良華告訴記者,他們企業今年計劃進口20萬噸甲醇,這樣就增加了幾百萬元的負擔。此外,原來報關時間2~3天就可以,現在至少要延遲一周。
“大宗化工產品的利潤本身就薄,如甲醇法檢費用按貨值的0.3%計算,與我們原來的商檢費用相比,從每噸1元左右增加到10元左右,且費用很難轉移到下游,只能內部消化。”上海華誼集團(公司)經理葉萍表示,“另外,由于一些國外客戶對法檢結果并不太認同,現在企業出口既要法檢又要應客戶要求做商檢,不但增加了檢驗費用,還延遲了報關時間。”
硫黃及其下游的磷肥也是受影響較大的產品。中國磷肥工業協會副理事長齊焉告訴記者,中國硫資源50%以上靠進口,而且主要進口硫黃。2011年,我國進口的952.3萬噸硫黃中,60%用于生產磷復肥。“磷復肥行業的利潤空間本身就小,現在法檢費用增加,磷復肥原料成本也就相應增加,對脆弱的磷肥行業影響更大。新增的法檢費用看似很少,但所有的成本都是累加起來的。特別是對大型硫黃制酸企業來說,法檢費用不是一筆小數目。而且現在硫黃到貨之后,報關還要延遲一周時間,對企業的生產也有很大影響。”齊焉說。
開磷集團營銷總公司副總經理王滌非表示,以前企業進口硫黃要商檢,現在法檢費用比商檢高,這就增加了額外負擔。“法檢費用按噸值的0.3%計算,若噸硫黃市場價為200美元,企業一年要增加500萬元人民幣的額外費用。”王滌非告訴記者。
燒堿受到的影響同樣很大。據中國氯堿網信息部主任鄭結斌介紹,法檢政策實施后,燒堿行業的出口周期長了很多,企業成本也增加了。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較大的燒堿出口企業,該企業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的出口比重較大,去年出口燒堿40萬噸。按新規定,今年企業要增加300多萬元的法檢費用。“法檢程序比較繁瑣,首先需要報備,法檢部門再安排人員取樣、檢驗,結果出來之后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如果產品到港后不能按時卸到自己的儲罐內,還要多交滯港費,這部分費用更大。”該負責人表示。
對于附加值高的產品如聚氨酯來說,其受新《法檢目錄》的影響也主要體現在報關周期上。煙臺萬華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貿易部長張文平告訴記者,企業主要生產熱塑性聚氨酯彈性體橡膠(TPU)和改性的異氰酸酯產品,每噸出口價格在2000美元左右。
“檢驗費用對我們來說還是小頭,關鍵是影響運作效率。”張文平說,因為報關時貨物要提前申報,申報后要現場開驗,而檢驗機構有時人力不足,還要排隊,企業現在的報關時間比之前增加了一周。尤其是今年一季度時,檢驗機構要對所有產品進行化驗分析,過程和時間非常長,造成了大量貨物積壓,最長的甚至延遲出口了一兩個月。當然,現在企業通過與各地檢驗機構溝通,情況正在好轉。
“讓人不能理解的是,TPU和改性的異氰酸酯這兩類產品,從國際海運組織的危化品分類和國家危化品鑒定中心的分類來講,都是普通貨物,不是危化品,但為什么要法檢呢?”張文平有些不解。
“中國是個貿易大國,我們看好在中國的發展。今年我們公司本打算把中國設為轉運中心,但實施法檢后,報關費用高、周期長、效率低,公司只得放棄了該項目。我們企業每年要進出口價值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化工產品,物流費用為50~60元/噸,這樣算下來也不少。因此,新法檢政策實施后,對中國倉儲業、物流業也將產生很大影響,行業必將錯失很多商機。”一家外資物流企業的負責人如是說。
多項措施化解壓力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針對實施法檢后報關效率低、費用高的問題,不少企業通過轉變經營策略、積極與法檢部門溝通等措施,盡量降低影響。而在今年國際經濟環境不佳、大宗化工產品進出口存在壓力的背景下,不少業內人士也給出了建議和應對措施。
加大轉口貿易的力度。化學品分銷商南通化工輕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化工事業部總經理黃林峰告訴記者,該公司每年向國內3000多家用戶分銷化學品近200種,實物量達200萬噸,其中90%的貨物需進口。自從實施法檢后,公司的成本增加了很多,日子并不好過。因此,他們在經營策略上調整了方向——以前公司主要做進口貿易,現在開始做一些國際的轉口貿易,以盡量降低法檢費用增加帶來的影響。
將成本適當轉移到下游。齊焉告訴記者,我國進口的60%硫黃用于生產磷肥。現在法檢費用升高,硫黃進口企業必然會將增加的成本費用轉嫁到下游磷復肥企業。但是,現在整個磷復肥行業的競爭很激烈,能否全部轉化還要看下游市場的行情。
不過,也有企業表示要內部消化成本。“我們企業主要進口甲醇生產醋酸,用量較大。現在甲醇進口法檢費用增加,每噸增加10元左右,使得我們的原料成本相應提高。目前我們的銷售也要看市場,高價是賣不出去產品的。所以,增加的原料費用很難轉移出去,只能靠自己內部消化。”一位從事甲醇進口貿易的外資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
盡量將進出口產品訂單合并。李小青表示,現在企業的出口訂單本來就在減少,且以短期、小額訂單為主。而過于頻繁、繁瑣的檢驗又加大了企業交貨的壓力。現在的情況是,當一次進出口貨物達到一定噸值后,法檢費用會有一定的優惠。因此,對于一些小的、時間接近的訂單,企業可以把訂單合并。通過這樣運作,企業的法檢費用會有一定的減少,同時報關效率也會有一定提高。
嘗試實施聯檢。“針對當前法檢效率較低的問題,法檢部門也可根據企業的規模大小,進行適當區分。我們可以看到,在進出口時,即便出口產品不在法檢目錄中,信譽高的企業也會達到國際標準。因為如果質量不高,企業面臨的不僅是退貨與罰款,更重要的是由于失信而失去接單的機會。因此,可以根據老客戶的信譽度情況,對產品進行抽檢。對信譽度高的企業,其產品可以不全部法檢,適當抽檢就可以。如果抽檢不可以,法檢部門也可以和企業聯檢,通過考查企業化驗室及人員,實施認證。如果認證通過了,考試合格人員的檢測就可以被認為是法檢。這些措施可以給企業方便。”齊焉說。
新調整的《法檢目錄》對大宗化工產品進出口影響明顯。圖為主要進出口大宗化工產品的大連石化碼頭。 (本報記者 張育 攝)